渤海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2209-370571-89-01-953356),招标人为东营市宏益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渤海小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22-43#、E3705000001001034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州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北,对渤海小区及其周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对供热管线、换热站、给排水管网、绿化、道路场地、视频监控、路灯照明、围墙、楼宇公共区域内外墙等设施进行改造,新建公共食堂、浴室等临时性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工程总承包(EPC)计划投资:4940.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4820.09万元,设计费:120.8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59.06万元。
建设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2.1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技术交底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及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2.2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设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1.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2.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1.2.2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有制)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 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包含3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5.3 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1.6 投标人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已公示最新批次)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满足)。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 参与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4 监理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5 投标人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已公示最新批次)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
3.2.6 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保持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市宏益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2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325159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东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21号403室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3907
3.监督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13789838975
550e437c-5683-4533-8955-54c60c6f3260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