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尼勒克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三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房1000套,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配套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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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监理招标文件。(3)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拟派人员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上传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9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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