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南区路网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KBHBJ24-1121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南区路网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陇县工业园区管理委
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新材料片区南区南北向红线宽度 12 米、东西向红线宽度 15 米两条主干路,总长 507.2 米,配套给排水等管网;建设滨河路 320 米,道路红线宽度 20 米,配套给排水
等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南区路网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南区路网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5、近三年(2021 年 11 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企业、项目经理各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1)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本
项要求查询时间为近三年);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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