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6998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泰安市梳洗河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自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J2023-06-0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自行采购项目 | 1 | 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6万元 |
B | 泰安市梳洗河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自行采购项目 | 1 | 泰安市梳洗河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万元 |
C | 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自行采购项目 | 1 | 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万元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2023年06月08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B座419室;
4、方式:来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3年06月08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13时30分至2023年06月20日14时30分
2.地点: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B座419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B座419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699803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419室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680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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