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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城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8-30

青冈县城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1210G220829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冈县城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字[ 20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青冈县城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青冈县

2.3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线工程 4251米。其中:翰林学府路(新怡路-黄河北路)668米;朝阳路(政源街北-中央大街东延伸路)968米;青望路(创业猪厂-民政三砖厂)501米;无名路(朝阳街--东郊植物园南北路)356米;富强街东延伸(朝阳街--东郊植物园南北路)362米;青望路(竹田路-民政三砖厂)1396米。

2.4计划工期:202 2 年 9 月 25 日开工, 202 2 年 12 月 30 日竣工(工期 96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为 1个 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6,172,598.21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

3.2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建造师注册 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不得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承诺进场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 配备相关人员 ,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并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 提供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202 2 年 4 月 - 6 月)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6 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7 其他要求:

3.7.1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时间,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2 年 8 月 30 日 16 时 00分至202 2 年 9 月6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 2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55-3224528

招 标 人: 青冈县排水服务中心

地 址:青冈县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5-3235552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号鸿翔名苑11栋22层2号

联系人:方亮

联系电话: 0451-885633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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