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

保标招标 > 排水管网 > 招标信息 > 关于江苏金舟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高端先进精密轴承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江苏金舟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高端先进精密轴承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2-08-31

项目代码:2020-320830-34-03-574582

江苏金舟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金舟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高端先进精密轴承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东侧、金源路南侧,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0m2,本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6000万套高端先进精密轴承生产线智能改造项目。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间接冷却水经石英砂滤器+活性碳过滤器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冷却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处理、淬火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精磨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各自对应的“其他”栏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单位边界非甲烷总烃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排放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对应的“其他颗粒物”浓度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液压油(HW09)、原料空桶(HW49)、废淬火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清洗液(HW17)、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沾有切削液的磨屑(HW09)经压滤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用于金属冶炼,隔油池废油委托专门的单位处理,精磨碎屑及收集颗粒物、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冷却水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外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餐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接管量/环境外排量):生活污水量≤2124.8吨,COD≤0.6374/0.0637吨、氨氮≤0.0531/0.0032吨、总磷≤0.0064/0.0006吨、总氮≤0.0637/0.0319吨、SS≤0.3187/0.0212吨、动植物油≤0.0319/0.0021吨。

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0060吨、氮氧化物≤0.0561吨、颗粒物≤0.2426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90吨。

3.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七、项目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八、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2年8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80910610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11700

信箱:709360128@qq.com

文章推荐:

和田地区洛浦县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奖励项目(施工标段)

徐汇区域桂平路(钦州南路-浦北路)排水管网系统整治项目

阿克苏地区柯坪县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弥勒保平加油站新建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