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高新区祥和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咸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咸高新行审发【2023】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市补助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省市补助20%和自筹资金80%。招标人为咸阳西槐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高新区汉武大道以东、卫青路以西、留印路以南、胭脂路以北;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约204.7亩(含代征),总建筑面积298954.60m²,地上建筑面积230902.72m²,地下建筑面积68051.88 m²,主要建设20栋住宅楼以及配套商业、社区服务站、社区办公用房、文化活动站、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630个,其中地上车位240个,地下车位2390个,安置房总套数为1880套。
2.3 项目投资总额:223380.85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约110055.53万元);
2.4 计划工期:1275 日历天;(设计工期:55日历天,施工工期:12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咸阳高新区祥和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E6104013516n9q1g2lu9001;
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本项目设计为项目总体设计及施工计划分一、二期实施(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一期项目)。
2.6.1设计范围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装配式设计和(报审报批所需的)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的除外,如:基坑支护设计等)、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亮化、电力、给排水、雨污水、消防管网、热力管网、安防智能化等配套工程项目的设计及BIM服务。总设计建筑面积约298954.60m²,其中设计包含了住宅楼以及配套商业、社区服务站、社区办公用房、文化活动站、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机动车停车位等。
2.6.2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为:咸阳高新区祥和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28807.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670.87㎡,地下建筑面积:51542.97㎡;包括1#-10#住宅楼、13#-15#住宅楼、19#住宅楼、20#住宅楼(共15栋住宅楼)及配套社区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便利店、邮件及快递收发室、公厕、门卫等及包括项目红线内整体室外景观绿化、电力、给排水、雨污水、消防管网、热力管网、安防智能化等配套工程(不含红线外市政接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设计及施工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 5 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②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截图或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6申请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以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以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8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9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西槐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33217286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9-65621719-918;18690077185
监督部门:咸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3126707
监督单位: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29-320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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