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8 号地块( 03-02 )(施工) 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 安装工程一标段 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8 号地块( 03-02 )(施工) 建设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西至金钟河大街、北至外环东路、东至昆仑路、南至北塘排水河。 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面积约为 11371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8249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31220 平方米,由 15 栋住宅楼、地下一层地库(含核 5 、核 6 人防区), 3 个配建组成, 1~5# 楼、 9# 楼 :18 层, 6# 楼 :16 层, 7 、 8 、 12# 楼 :9 层, 10# 楼 :17 层, 11~15# 楼 :11 层,地下车库 :1 层,配套 1 、配套 2 均为 1 层,配套 3 为 2 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6948.17 平方米,最大高度 54 米,最高层数 18 层,最大单跨跨度 12.6 米,最大基坑深度约 5.6 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框架结构。具体详细情况见施工设计图纸。 工程质量标准: 必须获得天津建设工程 海河杯,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 100% 。如发包人对该工程有特殊质量要求,应以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准;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按照发包人招标文件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通过完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项目每次第三方考评达到 90 分以上。针对工程的质量通病,应落实《城更公司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试行)》的要求,做好质量通病的防控工作。工程质量如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质量通病,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要求无条件整改,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直至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及承包人要求 。 工期要求: 初定工期: 690 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 |
3 | 招标范围: 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8 号地块( 03-02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安装工程一标段,包含 1# 、 2# 、 9#-15# 楼及地下室防火分区一、二、七、八、九、十、十一范围内卫生间给排水、建筑内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排水管接市政排水管网、各类预埋件等。各分配电房至强电井配电箱桥架及电缆安装,所有配电箱的安装,消防、电梯、给排水、空调等动力配电系统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室内照明灯具、电线电缆、各类预埋件以及电气调试等。通风空调工程。不含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含其预留预埋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清单或招标人项目经理部任务分工单为准。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
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总包合同节点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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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并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质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 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 3
7.4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minmetals.com.cn/ )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需登陆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minmetals.com.cn/ )进行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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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费用: 对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 万元,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120017854010525021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津东支行,联系人:夏昕 ,联系电话: 022-24352225 ,各投标人凭回执到招标人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招标人财务部出具收款凭据作为竞标方标书的一部分,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剥夺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说明: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 2 )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 3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中标人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投标其他费用: 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 ( 作为资料印刷及制作费等,不予退还 ) ; 投标人应该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现场考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费用自理,且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
9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 工 联系电话: 022-243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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