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五亩村排水管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五亩村排水管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五亩村排水管网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及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
3、采购预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人民币154113.2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415.65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4113.29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备注:一级建造师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4)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一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一份;(备注:一级建造师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9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2年08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8026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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