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网主干管功能及结构性检测服务(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管网主干管功能及结构性检测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其中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管理公司、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九排水有限公司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比选。中标后,中标人分别与以上单位签订合同。
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根据重庆市建委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主城排水系统溢流控制及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排水〔2021〕30号)的文件要求,提出了以雨季溢流可控制、处理效能有提升为工作目标,凸显了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开展沿江主干管结构性和功能性检测也迫在眉睫。功能性缺陷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的畅通情况,结构性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构造的完好程度。该项检测为摸清主干管结构安全性与运行状况提供有效依据,为后期开展管网维护维修提供数据支撑,为确保管网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所以开展本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2.2、检测方式:本项目采用CCTV、声纳相结合对管道进行检测。
2.3、比选范围:对市排水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公司进行主干管功能及结构性检测服务,管线长度合计约17077.63米,技术要求及检测明细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注:清单中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作量,实施过程中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用于结算的工作量是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工作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按合同履约过程中各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最终实际工程量和估算工程量存在差异而要求调整中标综合单价。
2.4、服务期: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0天、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天、重庆市沙坪坝排水有限公司20天、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30天、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天、重庆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5天、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管理公司15天、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天、重庆市大九排水有限公司31天。2.5、服务地点: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管理公司、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九排水有限公司所辖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备管道检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子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就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排水管网不少于10公里的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检测服务完全满足比选人要求及本项目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
3.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设备须满足招标人管道检测要求。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主持过至少一个排水管网检测项目(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的社保证明);
3.10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本项目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03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覃老师
电 话:173167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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