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副中心排水防涝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副中心排水防涝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雨水主管网约7600米,(其中:工业大街新建d1000-d18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2950m;北环路新建d1000-d12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750m;纬二路新建d1000-d18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1050m;纬四路新建d18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800m;经四街新建d14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 500m;纬八路新建d800 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250m;纬九路新建d8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250m;庞口大道(纬十路-纬七路)新建 d1200-d1400雨水管道,管线全长约1050m);新建 4.5m3/s雨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及附近三个坑塘的围挡和治理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后期配合等工作。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至今)具备一项市政类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一份近五年(2019年至今)担任过市政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满足任一要求即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通用)(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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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2 09:00至2024-04-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2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锦华街道宏润大街30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1号楼A栋13层01-1305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邓世杰(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刘惠杰(异议受理人) |
电话: | 0312-6609500 | 电话: | 0312-5937386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