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二标段(二次)2.2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肃宁水厂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孙敬学堂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肃宁县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肃宁县道路更新工程和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等内容。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专业合格标准和行业合格标准。二标段:肃宁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路面罩面;排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路灯设施提升;肃宁融媒综合演播厅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此项内容投标人无导入扫描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2 09:00至2022-10-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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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
邮编: | 062350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明 | 联系人: | 王雪 |
电话: | 0317-5017186 | 电话: | 1737098883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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