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宿松县兹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 | 项目编号 | GC-SS-2022-08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 控制价 | 31762797.43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1日 | 开标地点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天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联合体成员:江苏捷安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大写:贰仟陆佰玖拾玖万捌仟叁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小写:26998377.82元 | ||||||
项目经理 | 张晓赟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皖1342020202100473 | ||
企业业绩 | 1、名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工程 2、抚北工业园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 ||||||
专业证书 | 1、投标人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类作业证书 2、专业人员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应用工程师证书、有限空间作业证书 | ||||||
自有设备 | 具有管道切割机器人、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紫外线光固化修复设备、非开挖短管置换设备 | ||||||
企业信用分 |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告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为102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景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联合体成员:安徽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大写:贰仟陆佰玖拾玖万捌仟叁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小写:26998377.82元 | ||||||
项目经理 | 王强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浙1332021202203774 | ||
企业业绩 | 1、北外环以北排水设施检测修复一期项目 2、宁海县桃源路(人民路-外环路)DN1200污水主管非开挖修复服务项目 | ||||||
专业证书 | 1、投标人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类作业证书 2、专业人员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应用工程师证书、有限空间作业证书 | ||||||
自有设备 | 具有管道切割机器人、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紫外线光固化修复设备、非开挖短管置换设备 | ||||||
企业信用分 |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告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为102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联合体成员: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大写:贰仟陆佰玖拾玖万捌仟叁佰柒拾捌元 小写:26998378.00元 | ||||||
项目经理 | 马浙楠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浙1332021202203850 | ||
企业业绩 | 1、2021年奇瑞BOBO城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 2、衡山路和嵩山路明渠周边道路雨水管道病害维修 | ||||||
专业证书 | 1、投标人具有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类作业证书 2、专业人员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应用工程师证书、有限空间作业证书 | ||||||
自有设备 | 具有管道切割机器人、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紫外线光固化修复设备、非开挖短管置换设备 | ||||||
企业信用分 |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告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为95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7日17:30 | ||||||
异议、投诉受理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孙先生、鲍工,联系电话:15391916969、1735510888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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