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城乡排水设施建设提升工程(一期)-大安乡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投诉部门进行投诉。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顺县城乡排水设施建设提升工程(一期)-大安乡
建设单位(招标人):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为改造排水管网,污水处理终端建设提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县财政统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1233252.00元
工期:90日历天
2、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温州锦川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1091862.0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3、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2日
4、投诉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大安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77-59293128
泰顺县大安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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