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唐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百日红西路212号5栋1单元19层1919号 | 194,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唐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彭祖大道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10公里,并对道路及附属工程进行恢复 |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含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及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设备价咨询)、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2、其他要求: (1)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需求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工作。 (2)严格执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眉彭府发【2020】14 号)的相关要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5%;施工单位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100% 。 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7、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验收。 | 194,000.00 |
李文彬 、 杨莉 、 杜丹(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鹏利街西段20号
联系方式: 1354768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四川和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与桐花巷交叉口华信景和城1102
联系方式: 171982299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向老师
电话: 17198229976
四川和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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