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山西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
反映问题(1)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负责的山西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1)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太原汾河景区北郊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水质浑浊,不断有气泡从河里冒出,几条腐烂死鱼顺水漂流。此外,太原市一些河道汛期污染问题比较严重,旱季雨水管网泵站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排入河道。
二、整改措施
1.旱季加强泵站的清理,在污水汇入的泵站加装污水泵,将泵站内污水提升入附近污水管道,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及时清掏泵站垃圾,保持泵站清洁。同时严禁泵站非汛期开泵外排水体。
2.汛期前积极对泵站和雨水管网进行清淤,保障泵站集水井及雨水管网清洁,保障汛期排雨水时管网与泵站不再藏污纳垢。
3.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争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汇入雨水泵站的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汛期前泵站和雨水管网的清淤,保障泵站集水井及排水管网清洁;二是加大泵站排口巡查力度,确保排口附近无积水、臭水;三是在汛期雨污合流泵站排水时,采取临时加药措施,保障出水水质;四是进一步推进太原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0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黄国力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6820908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cgjpgk405@163.com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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