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新邵县国土部门默许三郎庙铅锌锑矿业公司长期在白水洞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矿 常德市桃源县黄花井机埠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新河和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株洲市炎陵县双奎电站2号水坝未拆除导致下游河道断流 郴州市苏仙区杮竹园水电站无生态流量下泄 衡阳市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项目 怀化市楚沅纸制品有限位公司废水直排和靖州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偷排 株洲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垂钓现象且隔离防护栏破损严重等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达到了销号标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要求,现将7个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问题 所在地 | 邵阳市新邵县 |
问题描述 | 2021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新邵县国土部门默许三郎庙铅锌锑矿业公司长期在白水洞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矿并多次延续采矿许可证,该公司渗滤液长期渗排外环境,造成生态破坏并污染周边地下水。调查还发现,鸿发采石场长期违法超范围开采,侵占白水洞风景名胜区。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矿区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对三郎庙铅锌锑矿尾砂库渗滤液外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制定渗滤液外排应急预案。2.依法关闭相关企业。2022年4月30日前,依法关闭退出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注销相关证照,对相关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郎庙铅锌锑矿拆除生产设备和厂房,拆除生产区供电设备(保留污水处理用水用电);加强污水处理站运维和监管,开展矿区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鸿发采石场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和厂房,断电并拆除供电设备。3.制定治理技术方案。严格以《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和白水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依据,围绕矿洞规范化封堵、污染治理、尾矿库闭库治理、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等形成技术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技术方案论证、评审。4.实施修复治理。2023年8月31日前,按照治理技术方案完成修复治理项目,完成三郎庙铅锌锑矿区裸露山体的复绿,完成鸿发采石场开采区、加工区及侵占白水洞风景名胜区地块的生态修复;对废石堆等有污染地块实施环境风险管控,尾矿库渗滤液渗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对渗滤液、矿涌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对三郎庙铅锌锑矿的所有矿洞进行规范化封闭,防止地表水进入矿洞。5.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开展三郎庙铅锌锑矿矿区土壤和水质监测。6.开展责任追究。2022年6月30日前,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整改成效: 1.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对两矿矿区内生态环境和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并整改到位。 2.关闭和注销两矿所有证照,除保留三郎庙铅锌锑矿污水处理用电外,其他生产设备和厂房等拆除到位,按设计要求完成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 3.对矿区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状况开展了调查和监测,对尾矿渣、废石、污染土壤进行了收集处理,符合限值排放要求。 4.矿洞已完成封堵,尾矿库工程建设和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5.立案审查调查、问责39人。 |
验收时间 | 2023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常德市桃源县 |
问题描述 | 2021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桃源县黄花井机埠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新河。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应急处置。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建设黄花井机埠污水自动提升泵站,抽排黄花井机埠污水至县城第一和第三污水厂处理。2.溯源排查。2022年3月31日前,对黄花井机埠雨水排口汇水片区排水管网及污水来源进行全面检测和排查,摸清汇水范围内的管网问题和污水来源,列出问题清单。2022年4月30日前,根据问题清单系统制定整改技术方案,明确技术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3.控源截污。对黄花井机埠汇水片区内主次干道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对雨污管网混接错接问题进行全面改造,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文昌西路等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建设,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黄花路、武陵西路、浔阳路等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建设。4.雨污分流。对黄花井机埠汇水片区内居民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桃纺片区及会仙山庄等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中石化及福利院等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5.清淤疏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县城区(特别是对黄花井机埠片区)雨污管网清淤疏浚,对黄花井机埠周边水体实行清淤,并妥善解决淤泥处置问题。6.加强管理。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城区所有排水管网的排查,2023年6月30日前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每月对黄花井机埠排口开展水量、水质监测,尤其加强雨季溢流水量、水质的监测。建立并落实黄花井机埠排口巡查机制。强化排水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7.健全长效机制。整改投入资金由桃源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统筹解决;黄花井机埠片区管网改造完成后,由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实施日常管理养护;桃源县人民政府将年度管理养护资金列入预算,并制定长效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 1.桃源县黄花井机埠已实现晴天无污水直排,雨天溢流频次比2021年减少57.8%。 2.经检测,总排口水质各项指标较2021年大幅度改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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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23年1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株洲市 |
问题描述 | 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天然的物种基因库。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位于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炎陵县双奎电站2号水坝仍未拆除,且无生态流量下泄,导致下游近2公里河道断流。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 依法对电站整体关闭退出。与电站法人依法签订电站退出协议,制定电站退出整改方案,解网停运。拆除2号拦水坝,恢复河流连通。拆除相应的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封堵引水进口,拆除电气设备设施。2.完成电站退出后续工作。升压站(与光明水电站共用)移址改建,厂房清理及相关基坑浇筑平整,厂房及管理用房移交。3.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完成2号挡水坝和升压站区域生态复绿,恢复河流自然状态。4.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株洲市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清理整改分类是否科学,一站一策方案是否合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迅速整改。5.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保护区日常监管。 整改成效: 1.依法对电站完成整体关闭退出。与电站业主签订退出协议,制定退出整改方案,拆除2号拦水坝,拆除相应的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封堵引水进口,拆除电气设备设施,恢复河流连通。 2.完成升压站(与光明水电站共用)移址改建,厂房清理及相关基坑浇筑平整,厂房及管理用房移交工作。 3.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完成2号挡水坝相关区域播撒草种子、在升压站区域栽树等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4.举一反三,对全市小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进行整改销号。 5.进一步理顺了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保护区的日常监管。 |
验收时间 | 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郴州市苏仙区 |
问题描述 | 苏仙区柿竹园水电站核定生态流量为0.127立方米/秒。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该水电站无生态流量下泄,下游数公里河道断流,生态破坏严重。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保障生态流量泄放。改造完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备,加强运行管理,保障生态流量按规定足额稳定泄放。建立生态用水调度机制,并将其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2.开展生态修复。在拦河坝坝址周边进行生态复绿。在下游受影响河段,因地制宜修建生态堰坝,维护河流合理流量,确保非极端条件下不断流,复苏河流生态环境。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柿竹园水电站未泄放生态流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严厉查处。4.强化生态流量监管。强化辖区内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将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压实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小水电生态流量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 1.降低了生态流量泄放管道进水口高程,拆除了控制闸阀,改造更换了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增设了入库流量监测;生态流量足额稳定泄放。建立了生态用水调度机制,并纳入日常调度规程。 2.按照苏仙区政府批复的《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工程初步设计》,坝址周边裸露区域生态复绿和6个生态堰坝及生态跌坎工程全部完工,生态得到修复与改善。 3.苏仙区水利局于3月30日完成对柿竹园公司对柿竹园公司立案查处,罚款49.8万元。 4.2月20日-3月10日,市区两级对小电站生态流量问题开展大排查工作,制订了检查方案,通过全面排查,共查处隐患问题45处,其中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市水利局对2座水电站立案查处。已将生态流量纳入河长制考核和基层河长巡河的职责范围。 5.柿竹园公司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分。苏仙区监委、区水利局党组、白露塘镇政府等单位对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
验收时间 | 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衡阳市衡山县 |
问题描述 | 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典型孤山森林生态系统。2022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衡山县2012年以来未经审批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2021年3月以来,衡山县又未经审批在茶场内违规建设双全景区项目。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茶场项目和双全景区项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拆除非法建筑设施并实施生态修复。将双全景区涉及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的三栋活动木房、传送带、旅游标识牌等相关设施拆除到位。对拆除后的活动木房、停车场、道路两侧等区域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3.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对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未经审批建设的两个亭子、一口取水井、一个灌溉池及道路等具有民生、应急防火等功能的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予以保留,依法依规补办手续。其中,取水井、灌溉池转换为森林防火消防池,灌溉池配套的风雨亭转换为森林防火瞭望点,休憩亭转为护林员休息亭,硬化道路作为公共设施。对茶园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4.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理顺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监管任务,确保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 整改成效: 1.全面完成非法建筑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拆除双全茶场建筑及旅游设施,破除硬化路面;栽植绿化苗木590株,湿地松苗木12000株,铺设草皮2600平方米。 2.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审批在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茶场和双全景区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款25.9683万元全部上交财政。 3.依法依规完善手续。项目已立项,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国家林草局于8月14日下达行政许可,完成手续补办。 4.建立长效机制。衡阳、衡山、南岳三防签订《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管共建框架合作协议》,明确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的合作机制。 |
验收时间 | 2023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怀化市 |
问题描述 | 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楚沅纸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通过雨水口直排沅江。现场检查时,厂区雨水管通往初期雨水收集池闸口关闭,通往沅江闸口打开,造纸废水顺闸口通过埋到江心暗管排放,在沅江上形成明显污染带。靖州县华荣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利用地下排洪涵管将废水偷排到雨水沟,最终进入渠江。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楚沅纸制品有限公司:1.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楚沅纸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通过雨水口直排沅江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积极整改企业环境问题。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问题。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厂区管网设施建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处安装智能电表及视频监控。对雨水排放口进行改造,将初期雨水收集池至沅江原地埋的雨水管道改为明渠。在雨水排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白水回用塔区域设置围堰和自动抽水泵,在原料仓库内及进出口配置抑尘设备,完善固废堆放区围堰和污水收集设施。3.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执行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华荣活性炭公司:1.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华荣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利用地下排洪涵管将废水偷排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积极整改企业环境问题。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问题。彻底封堵地下排洪涵管,按要求回填地下防渗应急处理池。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增加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规范建设废水排放口,对漂洗车间、干燥车间进行全面硬化防渗漏改造。优化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布局、仓储建设,修建废水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洪涵道、山体撇洪沟、钢结构原料棚,厂区大门处设置缓坡围挡,防止初期雨水进入外环境,硬化油化厂区道路。在排放口及污染防治设施处安装视频监控、智能流量计。3.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执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标志标牌及制度上墙,完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台账。依法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成效: 1.楚沅纸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怀化市楚沅纸制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治工程技术方案》,通过省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已拆除、封堵了非法排污口和管道;规范了厂区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处安装智能电表及视频监控;对雨水排放口进行改造,将初期雨水收集池旁至沅江段原地埋的雨水管道改为明渠并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白水回用塔区域设置围堰和自动抽水泵;在厂区内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增设了一台污泥压滤机;2023年以来,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落实执行报告制度。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楚沅纸业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在排放限值之内。 2.华荣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安装了一套含磷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并配备四套加药系统,增设了高效溶气气浮机一套、MBR一体化装备一套、除磷酸装置一套;靖州县将贯穿华荣公司地下的排洪涵管进行改道,新建该公司外围山洪雨水收集公共水渠230m,新铺设排洪涵管94m。2022年9月华荣公司试生产后,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执行报告制度。县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在华荣公司排污口上、下游设置两个监测点位,对周边环境水质量进行现状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在排放限值之内。 |
验收时间 | 2023年7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问题 所在地 | 株洲市 |
问题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均明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垂钓活动。但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株洲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普遍存在垂钓现象,隔离防护设施破损严重。 |
整改措施 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迅速整改。2023年3月31日前,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和隔离护栏破损情况进行现状调查,摸清破损护栏数量和位置、沿河垂钓情况,并开展加固护栏、打击垂钓等整治行动。2.全面排查整治。2023年3月31日前,排查整治城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的活动,以及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3.健全巡查执法机制。2023年9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社会参与的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不定期开展4+1部门轮值联合执法,强化供水单位日常巡查和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发现垂钓、破坏隔离护栏等问题及时处理。4.完善监控设施。2023年9月30日前,在湘江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交通要道和其它重点部位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无盲区、全方位监管,二级保护区内其它交通要道和重点部位适时监视。5.强化宣传教育。常态长效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教育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标识标牌设置,并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 整改成效: 1.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现状调查,摸清破损护栏数量和位置。组织开展垂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问题整改百日攻坚等整治行动。 2.对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全市违规垂钓、游泳问题明显减少。 3.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社会参与的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市直单位一把手及区政府区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表,明确各部门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和公安局每月开展湘江4+1多部门轮值联合执法,各供水单位建立完善了巡查和报告制度。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督查考核的通知》,每月组织开展实地督查考核;市纪委、市河长办、市长江办、市生环委办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洞庭清波 河长制等重点调度推进,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强化公众参与。与绿色卫士株洲湘江大队、河流守望者株洲团队等团队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发动更多市民群众亲身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4.在湘江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多发区域、二级保护区内交通要道和其它重点部位加装视屏监控。所有视屏监控设备与手机、电脑等办公设备联网,随时掌握保护区现场情况,有异常情况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5.印发《株洲市湘江干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株洲主场活动上向全体市民致信--《拒绝违规游泳垂钓,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在保护区内违规垂钓多发区域增设了违法曝光台,大幅提升了市民水源保护意识。 |
验收时间 | 2023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付绍洪 电话:0731-8569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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