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慈溪市城镇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 -城镇排水管网及终端设施建设项目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 交易登记号 | A3302820390022669002 |
招标人 | 慈溪市祥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和 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 联合体 | ||
中标价(费率) | EPC总承包 中标价为 383263774 元 ; 委托运营费 中标价为 7864684 元 /年 | ||
项目经理 ( 项目负责人) | 李家杰 | ||
施工负责人 | 马秀玲 | ||
设计负责人 | 尹兆龙 | ||
运营负责人 | 王敏 | ||
工期 | ( 1)建设工期:620 日历天(其中:勘察须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须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报审,开工不得晚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且须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完成建设工程量 2.3 亿),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竣工验收完成;(2)运营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次日起10年(运营期第1、2年由投标人免费运营,从第3年开始付费) | ||
质量 | (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依照发包人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的标准,并应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3)运营质量要求:出水水质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二级)标准,具体见各终端设施设计出水水质标准。安全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 ||
安全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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