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GC-AQ-2022-221 FS34080220220146号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迎江区四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迎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 时间 | 202 2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 0分 | |
公示时间 | 202 2 年 10 月 9 日至 202 2 年 10 月 12 日 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宋思远 | |
监督人员 | 朱金国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博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119794136.00元 | |
质量 |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徐结贵,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2019202000691 设计负责人:杨涛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奖项 | 投标人施工业绩 : 污水零直排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设计业绩:浦口区象山路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投标人奖项:梅东疏港连接线(一期)工程被评为 202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119385746.90元 | |
质量 |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王振锋,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2018201900494 设计负责人:沈霄云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奖项 | 投标人施工业绩: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集镇污水收集处理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工程第一、二标段-1标段 投标人设计业绩: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第五期)第一部分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 承包 (EPC) 投标人奖项:庐江县泥河路工程 3标段工程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120202525.11元 | |
质量 | 工程质量合格、设计质量合格。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刘飞宇,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522017201704957 设计负责人:王文军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
业绩、奖项 | 投标人施工业绩:秦淮区内秦淮河中段和东段流域第三批雨污分流工程 投标人设计业绩:赣县区平江、桃江、赣江流域村镇生活污水处理 EPC项目 投标人奖项:水西门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荣获 2017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及业绩 、 奖项、人员 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王培 联系电话:0556-59911 57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王培,联系电话: 0556-5991157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991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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