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枚皋路、永清路排水管网改造及市政设施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枚皋路、永清路排水管网改造及市政设施修复工程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 清发改复(202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枚皋路、永清路排水管网改造及市政设施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经济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永清路(创新大道至女人河桥段)管网及改造枚皋路(205国道至西安路段)管网;完善永清路(创新大道至女人河桥段)及枚皋路(205国道至西安路段)。永清路(创新大道至女人河桥段)路线全长约1.733km,道路红线宽19m,新建该路段管网及完善路面;枚皋路(205国道至西安路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沥青路,路线全长约1.693km,道路宽29m(不含两边最外侧绿化带宽),改造该路段管网及完善路面。主要内容为:管网、道路、涵洞、交通、给排水及消防、强弱电、照明、绿化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7265.51 万元。其中,枚皋路:设计费40.78万元,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 3707.15 万元;永清路:设计费 38.27 万元,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 3479.3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0日内必须提供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枚皋路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永清路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
(一)设计要求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施工要求
1)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其他:永清路部分路段存在征拆,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相关施工组织方案,相关所有费用需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后期不予增加。枚皋路铣刨原有道路产生的废料残值归投标人,但铣刨产生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处置费等)预算中不予增加,如铣刨费用高于废料残值,投标人在报价中需综合考虑。枚皋路现有的通信网络(三网)线路,由架高入地,相关所有费用需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后期不予增加。
4)所提供设备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流量检测器系统、信息发布、AR实景作战地图系统等)与淮安市交警支队现有系统无缝对接;路灯照明接入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一把闸刀控制系统;治安监控接入到淮安市公安机关现有系统,相关接入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报价时综合考虑。
(三)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至竣工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
2.2招标范围:
(一)设计范围:
1)招标范围内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需要专业深化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路灯工程、强弱电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2)中标单位应在功能、细节、深度以及符合规范等环节满足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3)报批报建报审的图纸需配合加盖相关出图章;
4)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配合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5)配合甲方进行各项验收工作;
6)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实施范围内沿线地质进行必要的勘察以及对沿线地下不明管线进行探查,并出具相关报告;
7)完成项目规划红线点放线、管道沿线放线测量以及外围控制点放线钉桩(含施工前现场交点工作),并出具试放线定位报告。
(二)施工范围含但不限于:
①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项目-枚皋路、永清路排水管网改造及市政设施修复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
②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如因施工需要,可能占用、损坏的农业用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相关发生的费用),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④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含质量保修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①+②或①+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2)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3.2自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 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4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申请人应具备①+②或①+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 ||
项目总承包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 注: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 ||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
注: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 ||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 |||
自2022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有) |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符合条件且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 ||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彩色)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 |||
1.2.3 | 技术标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
2.3.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第一步: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二步:商务标评审 1、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合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前10 名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与第 10 名得分相等的全部入围,不足 10 名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三步:技术标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技术标得分和上一步评审的商务标得分合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前8名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与第 8 名得分相等的全部入围,不足 8 名全部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四步:经济标评审 3、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三阶段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经济标)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将经济标得分和商务标+技术标的得分汇总后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 |||
2.3.3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同上。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6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 %;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项目解读准确、构思合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1、设计方案符合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满足近、远期区域交通需求,具有可实施性。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满足该地区厂区开发配套要求,道路、管线与厂区建设有效衔接。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项目设计满足片区使用要求,达到《淮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指南》要求。满足建设单位后期项目报批需求。 4、排水防涝专项设计方案 5、通信工程(三网由现有架高入地)专项设计方案 6、消防设施专项设计方案 7、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8、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施工管理安排合理,符合道路工程特点以及环境、气候等客观条件,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采购方案梳理全面,无遗漏,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措施(2分) | 按照该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总结,并提出关键解决措施、具体施工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①路灯移位的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保障措施;②枚皋路为不封路情况下施工,考虑正常通行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③永清路与现有的道路衔接施工方案及临时安全导行措施;④该项目施工期内的临时排水方案。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的情 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工程总承包经理:具有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4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本项最高得0.4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得0.2分。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得0.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得0.1分;具有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 4、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证书得0.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得0.1分;具有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0.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得0.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1分;本项最高得0.4分。 注:1、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且不可在本项目组中兼任。2、职称证书应为政府职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同时提供职称评审表。正高级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述各专业负责人限1人。 | |||
4 | 工程业绩 (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4500万元及以上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进行加分。 对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1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
注:1、业绩证明材料按如下要求提供: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申请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3、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标办法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可以重复。 |
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概况、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如下标准(综合考虑):(1)商务标得分高者优于得分低者;(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于得分低者;(3)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通知为准),并对答辩进行评比。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项目使用单位: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乡朝阳路106号
联 系 人:陈局长
电 话:/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枚皋路国联商务大厦3号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0517-83516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于青
电 话:0517-80528106、80528166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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